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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就业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方法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一 计划、总结

1、就业计划

9月份交,内容要包含工作目标、工作要点、责任落实

按时、按要求上报计划得2分; 延迟上报扣0.5分。查上交资料。

2

 

 

2、就业总结

1月份交,内容要详实,要突出工作实效,能提出可行的创新改进措施

按时、按要求上报总结得2分; 延迟上报扣0.5分,查上交资料。

2

 

 

3、就业调研

专业就业形势调研、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

分专业调研,问卷调查或上门调查,于12月底形成调查报告交就业指导中心。查上交资料。

2

 

 

二 就业指导

4、就业指导培训

对就业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旨在提高就业指导能力;对学生开展培训,旨在提高就业能力

开展一次得1分。事后提交报道,查《就业简报》记录。

2

 

 

5、就业讲座、就业活动

求职技巧、政策宣传、创业经验、职场实践、求职经验等主题

每开展一次得1分,充分组织学生参加。事后提交报道,查《就业简报》记录。

3

 

 

系部自行开展与就业相关的第二课堂活动

每项活动得2分。事后提交报道,查《就业简报》记录。

6

 

 

6、职业咨询

接受学生职业咨询及跟踪辅导(达到职业生涯规划的高度)

每辅导一位学生得0.2分,团体辅导(10人以上)一次得1分。查提供的咨询记录、跟踪记录等材料。

3

 

 

7、职业生涯规划

全面组织学生参加广东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或类似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学生职业规划意识

按提交作品的比例和活动成效评分,考评内容包括设立负责人、前期部署、宣传动员、参赛指导、提交作品、活动总结等环节。举办初赛得1分,每进入院决赛一名得1分)。查上交材料与就业指导中心活动负责人记录。

3

 

 

三 就业服务

8、核对资源信息

毕业生资源信息无差错
(重点:姓名,性别,专业,生源地)

根据报到证更改、重打记录。出错一人次得0分。

4

 

 

9、上报派遣方案

在就业在线系统分类上报异地派遣、暂缓、出国、升学、留级等方案

通知每一位毕业生熟知派遣政策。延误或操作错误一次即扣1分,扣完为止。

3

 

 

10、毕业生报到证

及时发放,指导毕业生勘误,叮嘱其及时报到;及时处理暂缓到期开出的报到证

报到证应在一周内发放至毕业生,不按时发放、丢失得0分。

2

 

 

11、就业政策宣传

召开毕业生就业动员大会,依据就业指导中心印发的《毕业生须知》讲解就业政策以及手续要点

事后提交报道,查《就业简报》记录。或提交会场照片、会议记录等材料备查。

2

 

 

12、就业情况统计

执行每月两次就业率通报制度,促进日常统计工作

查就业在线系统记录,统计期内没有变动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

 

 

13、毕业生档案

7月份整理移交毕业生档案

不按时移交,扣2分;
档案资料出错:装错档、缺材料、邮寄地址错误、档案丢失等,每一处出错即扣1分,扣完为止。

4

 

 

14.招聘信息传递

就业指导中心日常发布的招聘信息须即时转发

就业中心抽查,学生投诉。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

四 就业市场

15、就业基地

按照学院本科评估标准建立就业基地,作为对口专业长期“产学研”合作对象,定点输送毕业生就业,跟踪调研人才培养效果。

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依据。每年以毕业生:单位为150:1的比例新建立就业基地。不足150人则建1个就业基地。按照完成比例打分。

2

 

 

16、市场拓展(联系单位)

以专业对口行业为口径,为应届毕业生上门联系单位来校招聘,建立就业单位资料库

每年按照毕业生:单位为50:1的标准联系单位,以填写《走访用人单位记录表》为依据,每学期向就业中心反馈一次(一月、七月)。按照完成比例打分。

2

 

 

17、校园专场招聘会

邀请专业对口的单位来校招聘

报相关资料备查。每50名毕业生提供1家单位。按照完成比例打分。

2

 

 

18、协办大型招聘会

按就业指导中心要求提供合格参会单位;组织动员学生参会

提供单位与组织学生各得1分,按照完成比例打分。查就业指导中心统计记录。

2

 

 

五 工作成效

19、总体就业率

超过省平均总体就业率并超过学院平均总体就业率

满分

20

 

 

超过省总体就业率但未超过学院平均总体就业率

扣2分

 

 

低于省平均总体就业率1%以内

扣5分         

 

 

低于省平均总体就业率1%-2%(含1%)

扣8分

 

 

低于省平均总体就业率2%-3%(含2%)

扣10分

 

 

低于省平均总体就业率3%以上(含3%)

扣15分

 

 

就业率低于90%

扣20分

20、初次就业率

超过学院平均初次就业率并超过省平均初次就业率

满分

30

 

 

超过学院平均初次就业率但未超省平均初次就业率

扣5分

 

 

低于学院平均初次就业率

扣15分 

初次就业率低于72%

扣30分

 

 

总分

100

 

 

   (培正招就字〔2012〕1号文附件,2012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