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地承担一门基础课的讲授。
(二)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
(三)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四)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五)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其他工作。
(六)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
(一)系统地担任2门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三)参加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其他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四)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教学工作。
(一)担任两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年至少为本科生开设一门课程;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根据需要,担任学术指导或科研课题的负责人,提出学术论文或做出科研成果;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及专著;掌握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并能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三)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工作,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开设新的实验。
(四)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进修;每学期做一次专题学术报告,向本专业师生介绍国内外最新学科动态和发展趋势。
(一)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开拓新的研究领域,领导本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培养和指导中青年教师,负责组织指导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课题。
(三)提交论文的数量、水平高于副教授,科研论文和教学论著具有创见,每年举办反映本学科前沿的学术讲座。
(四)每年至少为本科生开设一门课程,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本专业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工作。
(五)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工作,主编、主审教材和主持教育教学研究。
(2006年6月修订、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