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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招、续聘委员会职责

为了规范管理,明确职责,更好地做好外教招续聘工作,广东培正学院成立外籍教师招、续聘委员会。

一、招、续聘委员会委员组成

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主管院领导、英语教育中心主任及副主任、英语教育中心两位外教教研室主任、外语系主任及日语教研室主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英语教育中心外教秘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招聘的职员

二、招、续聘委员会职责

规范我院外籍教师的招、续聘程序、完善招、续聘制度、落实相关部门的招、续聘职责,召开招、续聘会议,以保障外籍教师招、续聘工作的顺利及时开展,保证招聘合格的外籍教师到我院任教,确保留任外教的质量。

委员会各成员应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如下:

1、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招聘的职员

1)收集应聘者资料;根据国家、省政府要求及学院具体需求剔除不合格者;

2)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英语教育中心两位外教教研室主任及英语教育中心副主任传送合格应聘者资料及《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招聘审批表》;

3)通知所有合约到期的外教填写《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续聘申请表》;收集欲续聘外教的资料;

4)上报申请续聘外教的出勤及履行合约情况。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

1)主持、召集招聘、续聘会议;

2)召集招、续聘委员会议,适时修订招、续聘制度及管理办法;

3)审核招聘职员上报的应聘者及欲续聘外教的资料;并提出初步意见;

4)必要时在外教主任、英语教育中心副主任、外语系主任面试应聘外教后,对拟聘外教给予进一步调查、了解、面试;

5)在《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招聘审批表》及《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续聘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英语教育中心两位外教教研室主任及英语教育中心副主任

1)出具申请续聘外教的教学质量评估表;

2)审核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筛选出的合格应聘者及欲续聘者资料;

3)通过电话、网络电话面试应聘者,记录面试结果,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反馈结果;

4)在《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招聘审批表》及《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续聘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英语教育中心外教秘书

1)收集欲续聘者教学质量评估数据、考勤并整理;

2)收集记录学生对外教的教学意见、向招、续聘委员会汇报。

5、外语系主任及日语教研室主任

1)审核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筛选出的合格应聘者资料;

2)通过电话、网络电话面试应聘者,记录面试结果,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反馈结果;

3)在《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招聘审批表》及《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续聘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考核并出具申请续聘外教的教学质量评估表。

6、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主管院长

1)最后审核合格应聘者及欲续聘者资料;

2)在《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招聘审批表》及《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续聘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三、招、续聘委员会工作程序

(一)招聘工作程序

1、根据实际需求,用人部门在每年4月及11月的第一个星期前上报需求人数给主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工作的院领导。

2、经学院领导批准的需求转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过三种渠道进行招聘:

1)登招聘广告

2)动员现有外教推荐

3)参加由国家外专局组织的现场招聘会

4、招聘审核过程

① 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招聘的职员进行初审,即资格审查,主要是针对学历、工作经验及年限、国籍、照片、年龄、推荐信等硬件条件进行筛选。

条件:

A. 学历:本科以上

B. 教学工作经验:两年或两年以上

C. 国籍:英语为母语或日语的国家

D. 年龄:不超过60岁(国家外专局限定的年龄上限)

E. 推荐信:在国内有教学经历的,需电话咨询应聘外教原工作单位;若是只有国外的教学工作经验,尽量要求推荐人用单位的域名的Email地址

② 招聘员把筛选之后的应聘者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审核。

③ 面试阶段

A.招聘员筛选出合格的应聘者审核资料,通过邮件、网络视频或电话的方式进行情况了解,并与应聘者的原工作单位联系,了解应聘者之前的工作情况及是否存在不良行为或嗜好等后,递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审核。

B.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进一步审核,剔除不合格者,将符合条件者交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及面试。

C.英语教育中心外教教研室主任与副主任、外语系主任以邮件、网络视频及电话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内容需注意以下几点:口音纯正、清晰度;性格开放度;离开原单位的原因等一系列问题。)并将面试结果、意见反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④招聘员收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及用人部门的反馈意见。若得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及用人单位一致通过的应聘者,予以录用;若有不同意见,即时召开会议讨论,达到三分之二票数的应聘者方可录用。

⑤面试通过后,招聘员最后确认新外教录用的名单,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用人单位须在《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招聘审批表》上注明录用原因并签字,招聘员将审批表报主管院长审核、批示。

(二)续聘委员会工作程序

1、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每年的3月及10月最后一星期前通知合同到期、欲留任的外教上交《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续聘申请表》。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与用人单位共同填写《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续聘审核表》、《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续聘审批表》供招、续聘委员审核。

资料如下:

A.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续聘审核表》

B.《外籍教师续聘申请表》

C.《教学质量评估表》(教学单位填报)

D.《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续聘审批表》

E.《外教履行合同情况表》

3、召开会议

1)用人单位出具欲续聘外教教学质量评估数据,并陈述每一位申请续聘外教的教学质量。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陈述欲续聘外教的履行合约情况。

3)委员们就欲续聘者的学历,在我院履行合同情况,教学质量等进行讨论、审核,达到三分之二票数的续聘者予以续聘。

4)委员们最后确定所续聘外教名单,并在《广东培正学院外籍教师续聘审批表》列明续聘原因、建议并签字,报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主管院长审核、批示。

附则: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与英语教育中心负责执行。

(培正办字〔2012〕3号文附件 2012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