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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广东培正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院文建委”)是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审议机构。为明确职责,规范工作,根据教育部、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大学校园文化是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校园的精神和培育这种精神所依赖的文化环境的总和,它集中地表现为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的培养目标、办学传统、校风、学风以及师生的思维模式、心理习惯、审美情趣、行为方式和它背后的价值标准、基本信念。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基础性核心工作之一,校园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

(二)重视和加强校风建设,培育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形成对教职工具有凝聚作用、对学生具有陶冶作用、对社会具有示范作用的优良校风。

(三)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四)加强校园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建设,建造精神内涵丰富的物质文化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第四条  院文建委的主要工作

(一)讨论校园建设的重要事项

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理念,负责全院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研讨、协调与审议,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有关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提请院长办公会决定。

(二)制定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的各项制度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完善有关校园文化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1.深入开展校风建设

大力营造崇尚科学、严谨求实、善于创造、具有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良好校园风气。

扎实开展师德教育,制定完善师德规范,严格师德管理,加强教师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教育,宣传师德建设先进典型,积极建设“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的优良教风。

完善大学生行为规范,严格考试与考勤纪律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努力形成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良好学风。在大学生中传播廉政知识,弘扬廉政精神,培育和建设廉政文化。

2.加强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

开好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的必修课和选修课,逐步建立起内容覆盖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体系。通过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不断提升大学生的人格、气质、修养等内在品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

3.精心组织校园文化活动

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政治、学术科技、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渗透到校园文化活动之中,使大学生在活动参与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做文明大学生”的道德实践活动,把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和任务融入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通过办好大学生科技文化节、大学生“挑战杯”、大学生艺术节、大学生运动会和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4.积极开拓校园文化建设的新载体

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型媒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设好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校园网站,不断拓展校园文化建设的渠道和空间,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活动,形成网络文化建设工作体系,牢牢把握网络文化建设主动权,使网络成为校园文化建设新阵地。

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学生组织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有效引导,确保校园文化的正确发展方向。

通过开展多层次、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营造高雅的艺术氛围,构筑良好的育人环境,使学生在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中受到熏陶和教育。

(四)提升校园文化的科技含量

营造浓厚的科技学术、创新创业的校园氛围,要积极探索学生参与科技、创业活动的激励机制,学生科技、创业立项的管理机制,学生科技、创业成果的转化机制等制度建设,推动我院学生课外科技、创业活动上新的台阶。

(五)要打造一批校园文化精品

结合专业内容和特点,逐步形成融专业性、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的活动品牌,形成独具特色的专业文化。

(六)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1.重视校园人文环境建设

要写好校史、建好校史陈列室,通过资料记载和实物展示,生动形象地反映学校办学历程,激励大学生继承和弘扬学校优良传统。

确定校训、校歌、校徽、校标,提倡大学生牢记校训、学唱校歌、佩戴校徽、使用校标,激励大学生热爱学校、刻苦学习。

办好校友会,发挥校友、尤其是优秀校友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用优秀校友的人生经历和感悟、创业历程和成就,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好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奖学金颁发仪式等具有特殊教育意义的活动,激励大学生勤奋向上、求实创新。

2.重视校内文化设施建设

建设、设计好教学场所、图书馆,完善教学设施,优化学习环境。规划、建设好大学生文艺、体育、科技活动场所,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

加强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宣传栏等的建设,发挥宣传舆论阵地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更大作用。

3.重视校园景观建设

加强校园规划和建设,特别是要做好绿化美化工作,使校园的山、水、园、林、路等达到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用优美的校园景观激发大学生的爱校热情,陶冶大学生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的美好情操。

在公共场所布置具有丰富内涵的雕塑、书画等文化作品,营造高尚健康的人文景观氛围。要组织大学生广泛参与校园楼宇、道路、景点的规划、建设、命名以及管理工作,增强大学生对校园文化环境的认同感。

4.重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高等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处理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身心健康的事件和影响学校、社会稳定的事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第五条   院文建委的组织与工作方式

(一)院文建委的构成

院文建委由学院有关领导、各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由各部门推荐,学院党委决定。院文建委设主任1人,原则上由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2人,由相关的学院领导兼任,成员15-21人。委员每届任期4年,可以连任。任期内因工作调整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的,报学院党委及时调整。

院文建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沟通、协调和统筹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院文建委下设工作组,实行分工负责制

院文建委下设:校园文化活动建设小组;校风建设小组;校友会建设小组;宣传工作小组;校园环境景观建设小组。各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制,各组在工作中相互配合与协作。每个组由1名组长负责,由若干委员会组成。

(三)院文建委的议事规则

院文建委每个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审议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计划与项目。

根据学院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做到每年有计划、有项目、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

院文建委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校园文化建设的保障机制

校园文化建设实行项目制。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经院文建委讨论通过,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其经费纳入学院预算。学院在人、财、物等方面为校园文化建设提供保障,切实解决校园文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第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章程由院文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培正办字〔2011〕17号 2011年5月6日印发)